2023年度
宏观政策盘点
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为了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第58号令《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实现资源绿色、高效再利用。
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推出多项举措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此外,《通知》给出了“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七大具体政策措施。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计量体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计量体系,研究建立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制度,为企业碳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服务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支持企业参与低碳、节能、节水、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共性计量技术研发,营造企业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环境。
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产品设备,推动相关使用企业和单位开展更新改造。
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在政府采购、引导绿色消费中的支撑作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高效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自2023年3月17日施行。
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指出,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停工、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
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出,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推动既有建筑实施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供暖、制冷等用能系统设备节能改造,增强低碳、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作用,持续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此外,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序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
到2025年制修订1000+标准,建设碳达峰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加快完善基础通用标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加强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指南》明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城市基础设施低碳建设、城镇住宅减碳、低碳智慧园区建设、农房低碳改造、绿色建造、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等标准,建筑废物循环利用设备、空气源热泵设备等标准,以及面向节能低碳目标的通信网络、数据中心、通信机房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运维、使用计量、回收利用等标准。
推进绿色智能家电认证
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推荐绿色智能家电下乡。《通知》提出,积极推进绿色家电、智能家电认证,引导家电企业进一步丰富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供给。大力推广通过认证的绿色智能家电,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
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支持空气源热泵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持续推动家电下乡。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予以适当补贴,按照产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因地制宜支持环保灶具、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热水器、家用储能设备等绿色节能家电推广使用。
氢氟碳化物配额确定,稳定氟化物市场预期
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在以二氧化碳当量总量配额控制目标下,进一步按品种分配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保持我国对议定书受控物质实施配额许可政策的连续性,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公共机构发挥绿色采购示范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强调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采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公共机构采购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设备不能低于节能水平。
构建产业绿色评价体系,研制绿色采购等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六部门联合印发《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城市治理、应急管理、绿色低碳、生态环境、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50项以上。
暖通规范全面修订,完善洁净环境设计
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范》结合原设计规范GB50736-2012的技术条件,对供暖设计、 通风设计、 空调设计、 冷源与热源设计、洁净环境设计进行了重点内容的修订补充,尤其是在洁净环境设计方面进行了技术完善。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提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着力提高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推动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电气化改造、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节能降碳改造。加快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
区域性政策措施对经营主体参与招投标不得做限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不得在区域性政策措施中对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提出限制要求。
完善工业节能管理制度,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落实工业领域和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完善工业节能管理制度,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开发推广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制修订一批低碳、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
(文章来源:暖通家)